当前位置:首页 |
|
威环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362号送达公告 (受送达人:威海鲁能电气有限公司) |
||||
|
||||
|
||||
送达公告 威海鲁能电气有限公司: 本委受理申请人戚海蓉诉你单位关于工伤待遇争议一案(威环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362),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威海鲁能电气有限公司支付: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工资35000元、2010年至2024年带薪年休假工资22528.74元、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防暑降温费1440元、经济补偿49000元。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,根据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、开庭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本委定于2024年6月11日上午9时在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(威海市环翠区杏花西街1号204室)公开开庭审理此案,请准时参加庭审,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,本委将作缺席裁决。 特此公告 威海市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 |
||||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|